延吉法院“活封”護權益 善意執行助民生
延吉新聞網6月18日訊(記者 旦增珠扎)近日,延吉法院執行局利用下班后及周末時間開展執行攻堅專項行動,創新采取“活封”措施處理一起借款合同糾紛案件,既保障了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,又最大限度降低了對被執行人生產經營的影響,實現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。
2024年3月,延邊某銀行與孫某、龐某夫婦簽訂《農戶抵押借款合同》,貸款490萬元,借款期限一年,并以二人飼養的活牛作為抵押擔保。然而,借款到期后,孫某夫婦未履行還款義務,銀行訴至法院并勝訴。2025年6月3日,因被執行人仍未履行義務,銀行申請強制執行。考慮到抵押物為活牛,若直接查封拍賣,不僅可能造成牛只貶值,還會影響養殖戶的生計,延吉法院執行法官迅速制定靈活執行方案。
6月7日,執行法官前往孫某的養牛場,對剩余191頭活牛進行清點并依法扣押。為避免“殺雞取卵”式的機械執行,法院決定采取“活封”措施,即活牛仍由被執行人繼續飼養管理,但不得擅自處置。這一舉措既防止了抵押物被轉移或變賣,又確保養殖場正常運轉,為后續債務履行保留了可能性。執行法官向雙方當事人充分釋明法律規定,并告知被執行人須妥善保管扣押物,否則將承擔法律責任。
延吉法院此次執行行動,既維護了司法權威,又體現了善意文明執行理念。若雙方最終未能達成和解,法院將依法對抵押物進行評估拍賣,確保債權人權益得到兌現。近年來,延吉法院在涉農、涉企案件執行中,注重平衡各方利益,靈活運用“活封活扣”等柔性措施,既保障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,又助力市場主體紓困發展,為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。
初審:旦增珠扎
復審:李軍廣
終審:王春榮
2024年3月,延邊某銀行與孫某、龐某夫婦簽訂《農戶抵押借款合同》,貸款490萬元,借款期限一年,并以二人飼養的活牛作為抵押擔保。然而,借款到期后,孫某夫婦未履行還款義務,銀行訴至法院并勝訴。2025年6月3日,因被執行人仍未履行義務,銀行申請強制執行。考慮到抵押物為活牛,若直接查封拍賣,不僅可能造成牛只貶值,還會影響養殖戶的生計,延吉法院執行法官迅速制定靈活執行方案。
6月7日,執行法官前往孫某的養牛場,對剩余191頭活牛進行清點并依法扣押。為避免“殺雞取卵”式的機械執行,法院決定采取“活封”措施,即活牛仍由被執行人繼續飼養管理,但不得擅自處置。這一舉措既防止了抵押物被轉移或變賣,又確保養殖場正常運轉,為后續債務履行保留了可能性。執行法官向雙方當事人充分釋明法律規定,并告知被執行人須妥善保管扣押物,否則將承擔法律責任。
延吉法院此次執行行動,既維護了司法權威,又體現了善意文明執行理念。若雙方最終未能達成和解,法院將依法對抵押物進行評估拍賣,確保債權人權益得到兌現。近年來,延吉法院在涉農、涉企案件執行中,注重平衡各方利益,靈活運用“活封活扣”等柔性措施,既保障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,又助力市場主體紓困發展,為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。
初審:旦增珠扎
復審:李軍廣
終審:王春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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